cpr

保全CPR女老師

一審
認定施以心肺復甦術,動作符合為了急救所以無罪

二審
就同畫面下認為有罪,監視器畫面與口述內容不符,加上被害人的證詞,被害人認為有。 

結論︰短短的幾秒鐘要確認胸部是否有起?不貼臉確認有呼吸?請要問怎麼確認是否有呼吸呢?因為確認沒有呼吸才進入CPR流程,在情況急迫的情形下還要去思考是否有構成要件,有點強人所難。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錯誤共識效應

既視感

孤獨感